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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试点“共有产权”养老院

   来源: |  发布日期:2018-03-01

原标题:本市试点“共有产权”养老院

  养老住的是享有95%产权的个人住房。12月12日,市民政局、市规划国土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本市唯一一个“共有产权”形式的养老服务设施试点项目。首批老人目前已正式入住。

 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,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,是本市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恭和老年家园“共有产权”模式以“居室分割定向出售、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、限龄人群居住”为主要内容。养老居室为50年产权,限定60岁以上老年人居住,由养老服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分别按5%、95%的比例持有产权。

  投资运营方介绍,该项目执行养老建筑标准,建有养老居室365套,养护中心39间68张床位,项目内用于养老照料、医疗康复、膳食管理等方面的公共空间占总面积的40%。目前,这里已入住8户、老人12位。

  由于售价明显低于周边楼盘,购买前必须进行购买资格评估,以防止炒房。购房者必须家有60岁以上老年人,并评估确认养老服务需求、定制服务清单、建立客户信息档案,档案交民政部门审核备案。入住者还要支付一定期限的“基础服务费”。转让时,新的受让人也必须具有同样的资质要求并接受资格审核。

  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谢俊奇表示,今后将主要针对“三个严禁”进行监管:严禁以养老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,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,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。(金可)

信息来源:房山信息网